解读药企二度上书国务院 10年药品降价实效不大

浏览:1403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7-4-11 10:08:39
一份反映近百家国内医药企业声音的文件在上周递交到了国务院,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的第二次上书了。在这些药企看来,“以药养医”机制带来的重负几乎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昨日,记者经多方查找求证,获得这份名为《关于支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透过此次药企上书的这份“原始稿”,不难勾勒出制药行业目前的生存状态。

  病症

  “以药养医”让药企举步维艰

  “全国医院每年的药品加价获利收入500多亿元,医院和医生每年从医药企业获得的‘公关费’和‘回扣’也有数百亿元。”《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这上百亿元的费用以及医院无偿占用医药企业的1000多亿元流动资金,维系着医院的运转。”“医药企业已经背负不起‘以药养医’的沉重包袱,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2006年医药行业实现利润总额413亿元,同比增长11.1%,处于历史低位。累计亏损企业1368家,行业亏损面为22.62%;累计亏损额44.63亿元,同比增长27.37%。

  “滋生腐败”、“促使药价虚高”、“加剧药物滥用”、“加剧医药流通秩序混乱”、“阻碍廉价药生存”、“阻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百家药企第一次上书国务院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用更详尽的笔墨阐述了“以药养医”机制带来的六大社会后果。

  在体制改革方面,“‘以药养医’机制使医疗机构的个别部门和人员‘受益’,很多人凭借‘审评’、‘评标’、‘采购’、‘处方’等特有的权利获得了很多非法收入,这些‘以药养医’机制的既得利益者,势必强烈抑制‘医药分开’政策的实施,因此改革阻力巨大”,《建议》如是说。

  从商业贿赂的角度看,“医院收入、科室奖金相当一部分来自于药品的创收;部分医疗机构和医生在企业的诱惑下或明或暗地向企业索要回扣”,《建议》提醒说:“‘以药养医’机制不解决,滋生腐败的土壤就不可能铲除,治理商业贿赂的效果也只能是表面和暂时的。”

  10年药品降价实效不大

  “只要不从解决‘以药养医’的根上下手,再干10年,再降100次价,也解决不了问题。”《征求意见稿》此言难免让国家发改委的药品降价令有些尴尬。

  国家发改委本月9日刚刚发布第23次药品降价令,本月16日起,188种中成药将平均降价16%。

  《征求意见稿》做出上述判断的理由是:药品降价已经进行了10年,声势很大,实效不大,依然没有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在药品价格不断降低的同时,生产成本却急剧攀升。2004年以来,制药原料价格明显上涨,燃料运费也不断上升,直接威胁到企业的生存,也影响人民的用药安全。”《征求意见稿》为企业叫苦不迭。

  根据国家规定,医院最高可以在药品的进价上顺价加15%。“医院进100块钱的药,就可以加15块钱,进10块钱的药,只能加1块5,医院自然会选择进高价药。”河北省某知名药企内部人士表示,在目前“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医院也要生存,自然希望从药品中获得更多的利润。“目前医院的加价率一般都高达40%左右。”

  他还指出,一味的降药价还致使国产药陷入不利处境。“进口的头孢曲松一直90多元,国产的仅10多元,这就导致‘洋药’大量进入医院,国产药大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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