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对河南“五洲市场”?何以无效

浏览:1678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7-4-24 8:45:40
 

  图为未经审批就擅自建设的河南郑州五洲国际水产市场。
  本报记者 曹树林摄
  未经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河南五洲国际水产市场(下称“五洲市场”)就擅自开工建设。在因严重破坏郑州城市规划而屡被叫停之后,却仍一意孤行硬将生米做成熟饭。郑州市城市规划局表示,“这是郑州市近年来建筑面积最大、性质最恶劣的违法建设。”

  建设方――

  郑州在建市场几乎都是边建边批

  4月20日,河南郑州五洲市场工地上一片寂静,三排在建楼房依次排开。据郑州市城市规划局介绍,该市场占地约200亩,违法占压规划中的两条城市主干道,以及高压供电走廊和城市防护绿地。

  与记者在春节前实地探访所见不同的是,这里大部分原本空洞的墙壁已用水泥方砖砌好。知情人告诉记者,该违法建设近日内再次顶风复工,甚至与执法部门玩起了猫鼠游戏,选择在晚上施工。

  据了解,早在去年8月,郑州市惠济区行政执法局就曾对五洲市场下达停工通知,郑州市行政执法局也于今年3月11日向建设方河南五洲国际水产有限公司下达了“限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公司总经理倪占朝表示,“等土地使用手续办下来,可能要到两年之后了。边建边批,郑州几乎所有的在建市场都是如此。”针对郑州市行政执法局日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负责人表示,“无论对错,都会提起复议。”他还向记者透露,公司正在补办有关审批手续,且郑州市规划、建设部门对其表态“能够补办”。

  据倪占朝介绍,五洲市场由沿海厂家、占地村(老鸭陈村)村民等多方合作共建,是郑州市惠济区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工至今已完成投资1.3亿元。该公司一陈姓股东称,如今近千名被拖欠工程款的农民工以及参与垫资建设的村民也加入到股东行列,“市场和老百姓、农民工绑在一起了。”记者问农民工变身股东是否有协议为证,他则表示只是经包工头商量同意,“算是达成了口头协议”。

  行政执法部门――

  有可能组织强制拆除

  针对五洲市场违法建设的情况,郑州市行政执法局法制处赵俊恒处长表示,建设施工所必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五洲市场什么都不具备。

  根据郑州市行政执法局3月11日向河南五洲国际水产有限公司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占压的两条主干道分别为新龙路和长兴路,其中新龙路规划道路红线被16处三层框架结构楼房占压,长兴路规划道路红线被3处两层框架结构楼房、2处钢架结构大棚占压,另有10处两层框架结构楼房占压了高压供电走廊。

  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1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31处共计60629.12平方米违法建设”。据了解,五洲市场在建建筑总面积为107653平方米。赵处长表示,受处罚方有60天的复议期,如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报请郑州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强制拆除。

  规划部门――

  不可能补办规划审批手续

  在行政执法部门作出最后通牒的情况下,违法建设的河南五洲国际水产有限公司还竟然表示能够补办有关建设手续,着实令人质疑。

  对此,郑州市城市规划局表示,该市场属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应予以整体拆除,而根本不具备补办手续的基本条件,“对这样一个无视规划、无视他人安全的严重违法建设,我局是不可能补办规划审批手续的。”

  让人费解的是,五洲市场在正式开建的第二个月就已为当地部门察觉,却仍然屡禁不止。郑州市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士在受访时表示了“法律赋予行政执法的强制手段太少”的困惑。当下情形,倘若强加拆除,则必然造成资源的浪费,而建设方将民工与当地群众强拉入股的用意也是昭然若揭。

    《人民日报》 (2007-04-24 第06版)

以下是网友对 禁令,对河南“五洲市场”?何以无效 的评论:
[本主题共0条评论 | 每页显示6条评论]
评论前,请先 登录
验证码: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诚信企业 理事单位 质量监督

3.15诚信维权网
声明:凡本网注明“3.15诚信维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3.15诚信维权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本网转贴的文章均转载自国家正规网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致电010-61706839 或者发邮件至china_xfz315@126.com 京ICP备12034147号-1
版权所有:3.15诚信维权网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 显示器分辨率设置为1024×768像素效果最佳

网站备案序号:[ 京ICP备 12034147号 ]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1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