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涨多少和怎样涨?

浏览:2001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8-3-10 13:17:22
“工薪阶层就靠工资过日子,如果这块‘缩水’,看病也好,买房也好,都成问题。”出席两会的不少代表委员站在工薪阶层朴素的生活立场,解读“职工收入应该随着什么因素上涨”。 

  跑过CPI,跟上GDP 

    “你可以跑不过刘翔,但一定要跑过CPI”———网民的一句玩笑成了满大街的流行语。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这一经济学术语迅速普及到千家万户。 

    “物价涨了,工资也得涨吧?”这是不少代表委员,尤其是来自基层的工人代表在说起物价上涨的话题时,总不忘强调的一句话。 

    工资上涨至少要跟上物价涨幅,经济学的道理再简单不过———工资的意义在于保障生活水平,应当通过工资增长将物价上涨的指数弥补回来,保障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不下降,生活水平不降低。 

    有评论认为,如果劳动者的工资率(单位时间的工资报酬)低到仅能换取生产费用,而无法承受劳动力再生产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时,这种收入分配结构很难说是合理的。 

    除了反映物价变动,工资增长也应与GDP增长同步。专家介绍,一般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其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所得份额便越大。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到个人的直接体现就是工资。 

    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居民收入的内容中,有这样一句话:“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代表说,“这意味着广大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将会提速。”

  利润、贡献、股权,一个都不能少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志敏认为,职工工资应该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政府要用强制性、源头性的办法,比如立法的形式,建立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让职工的收入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提高。 

    来自新疆的全国人大代表艾尼瓦尔·伊明说,这一块,国企做得好,部分非公企业做得较差,要规范、引导。 

    不少代表委员强调,劳动者的收入多少要看其对企业的贡献大小。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么志义介绍,三友集团的高级技工都有特殊津贴,因为他们都是企业的“宝”。“技术工人对企业的价值非同一般,他们的收入高,大家都很认同。”来自企业一线的程军荣代表说。 

    说到贡献,来自企业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泗绢集团有限公司后纺车间操作员陶海霞提了个建议,应加大工龄工资分量,“员工在企业干了二三十年,要稳定人心,就应该让工人的收入在工龄工资上体现出来。” 

    据悉,在不少国家,劳动者的年功工资增长成为工资增长的一个常态要素。虽然没听说过“年功工资”的说法,但陶海霞代表认为,随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增加,劳动技能更加熟练,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对用人单位的贡献也随之增大。“强调工龄的实质,还是强调工人对企业的贡献。” 

    此外,也有代表委员注意到,股权分配正在成为劳动者收入的一个新来源,尽管比例还很小。但部分企业在股权认购分配上过于向管理层倾斜、很多职工没有股权认购资格的现象,引起了刘玉明委员的忧心。 

  涨工资,政府的边界何在? 

    当被问及如何让劳动者的钱包鼓起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人口所所长蔡昉说,这个事要当心,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工人工资的增长,不能指挥企业何时增长工资以及增长多少。要按市场规律办事。政府要做的事不是没有,比如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不能让一些企业恶意压低工人工资等。 

    对这一点,接受采访的代表委员的意见高度一致。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震宁认为,政府无权干预企业工资的制定。从我国工资增长的机制上看,企业拥有工资分配自主权,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和不同劳动岗位的劳动力市场价格,依法自主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政府不能像计划经济体制那样直接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而主要通过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规范、引导、调节和监督。如果企业给劳动者的工资违反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执法部门可以依法监察处理。(记者刘文宁 郭强 贺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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