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建立药品专卖制由国家定价

浏览:2545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3-21 18:57:33

              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提出,药品全部由国家定价,药价虚高及由此带来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国政协委员,民盟河南省委副主委,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储亚平提交了《关于建立药品专卖制度的提案》。提案认为,建立药品专卖制度,取消药品由企业自主定价,全部由国家定价,从源头上核准药品价格,保留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药价虚高及由此带来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组建药品专卖局


      提案指出,建立药品专卖制度是解决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药品专卖从制度上屏蔽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销商与医院的直接联系,也就有效地避免了开单提成、回扣等不正之风问题;医院由多渠道变为单一渠道从药品专卖机构进药,有助于解决现行药品流通体制存在的弊端。


      对于如何实施药品专卖,提案也提出了框架建议:由全国人大立法制定《国家药品专卖法》,废止现行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用法律制度保障国家药品专卖的实施。在此基础上成立国家药品专卖局,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药品流通企业的职能,国家发改委管理药品批发和零售价格的职能移交国家药品专卖局,由国家药品专卖局对授权经营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监管,核定药品生产成本,确定药品采购价。


  减少药品流通成本

     药品专卖局按照垂直管理的模式在各省(区、市)、地级市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统一负责药品的进口和批发:收回现有药品批发经营执照,非经药品专卖局授权许可禁止任何商业机构经销药品。国家药品专卖局采购批发差价由人大立法监督,控制在抵消药品专卖局支出的保本微利范围内。这样,药品直接从药厂经过专卖局到医院药房和药店再销售给病人,就可以砍掉因为多级代理、多级代表、招标中介,以及在政府和医院药品招标中所产生的巨额加价和不良成本,同时保障药厂和医院的合理利益。


     据了解,此前湖南省政协委员、衡阳市卫生局局长赵安民和湖南省政协常委、张家界市政协副主席、张家界人民医院业务院长滕焕昭也提出,要解决目前药价虚高的问题,必须从源头上控制药价,对药品实施国家专卖。


  医院已经是“准专卖机构”


     药价虚高被诟病多年,现在出现了实行药品专卖的建议。让药品像香烟那样实行专卖,药品统一定价。这种建议初衷极好,也值得期待,但如果认为如此则“药品价格虚高将迎刃而解”,似乎是一厢情愿。


     事实上,这一思路类似于用“政府计划”解决“市场问题”。药品价格问题事实上是一个市场问题,是一方面医药生产基本上实现市场化,而医疗机构却以公共卫生机构的面目垄断着医疗市场。在医院基本上掌握着药品零售的渠道情况下,它们与民营的药品零售企业相比处于垄断的地位。


     在这样的情况下,“物美价廉”的药品在面临医院采购时便不具备优势,这也是政府17次调整药价而药价并无明显下降的原因之一。这表明,计划之手,面临市场问题的时候总是滞后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目前的公立医院,本身具有营利目的,而且占据绝大部分的医药零售市场,它们已经是一个药品“准专卖机构”。看病可进医院,进医院就要买药,而医院卖药从不“讲价”。


     因此值得怀疑的是,当药品实行专卖,在养起一个庞大的专卖机构之后,是否会因为垄断而产生更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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