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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价到底涨多少数据统计方法不同

浏览:2213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4-24 12:28:28

北京房价到底涨多少数据统计方法不同

北京的房价给人的感觉是天天见涨,但是究竟涨了多少?不同的部门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上月底,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1、2月份的房屋销售价格情况,其中北京1、2月份新建住宅上涨了7.3%,而北京市建委、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却是17.3%。买房的人究竟应该根据哪个数据来判断房价的走势,作出是否买房的决定?

两个数据统计方法不同

“统计局在统计房价指数时采取的是同质可比的原则。”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总队长潘璠对记者举例说,

在计算指数时严格剔除了质量、地理位置、房屋结构等因素,比如,毛坯房跟毛坯房比、精装修房与精装修房比,再按照不同的比例,按照权数计算出房屋价格的增长指数。

潘璠表示,北京市建委公布的数字是按照成交商品房的情况计算出来的,是一种供需关系的体现。成交的房子都需要办理手续,联网后房价与去年同期的数字一比,得出了增长的幅度。“这个数字中可能包含许多销售因素。”他说,比如去年销售以四白落地的毛坯房居多、今年以精装修的房子居多,还有地理位置等诸多因素,去年以四环内房子居多,今年近郊房子比例加大,今年房屋的质量有所提高等等。北京市统计局和北京市建委对此未做解释。

消费者到底该信谁

不同的统计口径、不同的统计数据,作为受众的消费者应该相信哪个数字?潘璠表示,分别发布的两个数据如果解释得不够详细,的确容易让人产生疑问和不解。从统计部门来说,今后的确要多对这些指标进行解释。业内专家称,事实上,两个数据说明了不同的问题,在研究房价的变化上起到不同的作用。

但是国家统计局有关官员对此给出了不同的说法。国家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司巡视员汪小青在接受有关记者采访时称,根据统计学最基本的原理,对同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现象进行统计,应该只有一种结果最接近真实情况。

汪小青说,根据统计法的要求,统计局的数据是唯一的数据,如果数出多门,容易造成各个阶层、各个层面的人的思想混乱。对分析也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因素。所以建议在公布之前最好大家要协调一下,把问题搞清楚,把方法搞清楚。“每个单位公布数据,都是想为社会服务,如果数据不一致,可能会事与愿违,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混乱。”

汪小青建议消费者用统计局的数据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因为“它的方案设计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使用起来应该说不会有大的失误”。

“所有向外发布的统计数据,必须符合规范。”汪小青表示,2004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曾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地产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出了系统的调查和运算方法,要求各地有关统计部门和企业必须执行,这就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编制。

新闻内存

17.3%:

2006年3月22日,北京市建委、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根据北京房地产市场信息及预警预报系统运行结果,联合向社会发布北京市2006年1-2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关于商品住宅预售交易价格,据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统计,1-2月,全市商品住宅预售交易平均价格为677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了997元/平方米,涨幅为17.3%。

7.3%:

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3月21日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今年1月和2月份,北京新建商品住房同质楼盘销售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4%和7.3%。1-2月,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18.4%,商品住宅同质楼盘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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