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日本、印度禁不禁丰胸广告?各国应对有方

浏览:2122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7-20 20:40:32
 

药品丰胸减肥电视节目8月1日起停播 [视频]

    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19日下发通知,要求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看到国内的规定,我们就会联想到国外。那么国外针对医药行业的广播电视广告是怎样规定的呢?丰胸广告在国外是否禁播呢?

    美国:痛苦呻吟表情、动作及声音禁止播放

    美国是世界上药品广告市场最发达的国家,美国制药企业一年花在处方药广告上的开支高达27亿美元。在美国,只要是药品都可以做广告。

    美国政府管理广告的主要机构是联邦贸易委员会、联邦通讯委员会和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对医药用品电视广告的规定尤其严格。首先,美国强调如果药品广告关系到观众健康,播放时必须慎之又慎。在播放医药广告中,不得使用“安全可靠”、“毫无危险”、“无副作用”等夸大医疗效用的词句。药品广告播放时,尤其必须详细说明该药物的副作用。医药广告中痛苦呻吟的表情、动作及声音者也都禁止播放。法律明确规定,如果药品促销广告陈述的内容与推销的产品大相径庭,误导消费者购买并由此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则被视为虚假广告。而在界定是否包含虚假内容方面,法律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首先要看广告的文字及图片有没有欺骗顾客的内容;第二要看广告中表述药品的内容是否完全,即药品的性能、可能引发的副作用和对人体的伤害是否表述完全;第三,作为向消费者推荐的药品,必须有科学的依据,必须标明调查数据如临床试验或者有关研究的数据,并明确药品的副作用。所以说,在美国,如果“丰胸”产品属于药品的话必须要符合上述规定才可以播放。

    日本:医院机构采用比较类广告将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

    日本《医疗法》规定,原则上禁止医疗机构以任何形式做广告,但根据客观现实有些情况可例外。如,某医院出台了新的服务项目——可用信用卡结账、双休日也能就医、提供上门服务等。一般来说,医院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做广告。日本对医院广告有三大禁令:一是虚假广告,二是比较类广告(与别人比较),三是夸大性广告。如有违反,将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30万日元以下罚款。虽然惩罚不是很严厉,但医院以犯罪为耻,信誉度下降就再也没有生意可做,自寻死路的事没人敢冒险。

    相对来说,日本的药品广告比较少,出现的大多是缓解感冒、季节性花粉症和减轻肌肉、关节疼痛之类的日常用药。这是因为日本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国民生病可以去医院和诊所就诊,按医生处方购药服用,所以,除了头疼脑热这类小病,一般不必自己去药店选购药品。

    与国内不同的是,日本的药品和保健食品等广告基本上都是以宣传该产品中的主要成分及这种成分的医疗与保健功效为重点,不会片面强调并渲染该产品的医疗与保健效果。日本《药事法》第8章对有关医药品等的广告作如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对医药品、相关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医疗器械等的名称、制造方法、效能、效果或性能进行或明或暗的虚伪或夸大的广告宣传和传播”;不得进行可能使受众误解的广告宣传,比如可能让受众误认为某项医药品已经得到权威机构的鉴定等等。

    印度:一个没有药品和保健品广告的国度

    没有药品和保健品广告是印度广告业的一大特色。印度政府对药品的价格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按质论价,对国际品牌公司或印度本士公司生产的药品一视同仁。医药公司没有必要通过广告推销自己的产品。另外,印度医药卫生部门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都有严格的规定。病人到医院看病,在医院里只交纳挂号费、诊断费、化验费等。医生开出处方,病人可到药店购药。所以说印度也不会有类似中国的“丰胸”产品广告。

    此外,法国在针对大众的广告中,绝对不能说某种药品安全有效是因为它是纯天然;德国的医疗及制药水平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但德国的电视和报纸等大众媒体上,药品广告却寥寥无几。英国则规定不准宣传药品没有副作用,而夸大药效则更是绝对禁止的,等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外在医药广告播放内容的规定除对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播机构有所限制外,更多的是对药品制造商及销售商加以控制和限定,而像丰胸、减肥等类似的药品广告也必须经过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审定后才可以播放,也就是说类似中国广电总局对媒体的规定更多的会放在相关部门对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限制上。所以说只有对医药产品进行规定和限制,国家医药行业才能健康发展,医疗保障体系才更加完善,普通民众就不会被花里胡哨的宣传广告遮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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